羅百吉(箭頭處)駕車與人擦撞,花三千元和解離去。
【李銘宏、李明軒╱台北報導】藝人羅百吉昨天凌晨駕車載友人準備前往台北市東區途中,行經建國南路、忠孝東路口時,與一輛計程車發生擦撞,雖然計程車停在禁止駕駛的分
隔線上,明顯違規,但羅百吉眼見媒體越來越多,擔心事情鬧大,索幸趕緊賠三千元息事走人。
藝人羅百吉昨天凌晨五時許駕著喜美轎車載著一男兩女友人,下建國高架橋準備左轉忠孝東路時,與同向直接切過禁行區欲左轉、由徐朝欣駕駛的計程車發生擦撞,造成羅百吉左
前車頭保險桿破裂脫落,所幸無人受傷。
請記者不要拍
雙方發生擦撞後,羅百吉原本有意交由警察處理,但見四、五輛計程車同業到場「關心」,加上現場媒體越來越多皺著眉頭掏出三千元交給司機。
接著羅百吉一邊說:「車子這麼醜,不要拍啦!」並拜託記者幫他宣傳月底在大陸的演唱會,接著匆忙上車立刻駛離現場。過程中車上一名男性友人曾下車協調。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陳世雄表示,民眾如果遇到車禍,要先打一一○報警,警方到場會就肇事責任做鑑定,如果沒有毀損公共財物或酒駕雙方可以私下和解,如果
無法達成和解,可向所在地交通大隊申請肇事責任分析,或由各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做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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